1、概述
安徽省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安徽省内认定软件生产企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 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申报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3、奖励政策
3.1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2投融资优惠政策:
(1)尽快开辟证券市场创业板。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凡符合证券市场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应优先予以安排。
(2)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及人才优势的软件企业,在资产评估中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可由投资方自行商定。
(3)支持软件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经审核符合境外上市资格的软件企业,均可允许到境外申请上市筹资。
2.3出口优惠政策:
(1)软件出口纳入中国进出口银行业务范围,并享受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同时,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应提供出口信用保险。
(2)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软件企业,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
(3)鼓励软件出口型企业通过GB/T19000—IS0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该认证分为5级,最高级别为5级,有不同的奖励资金。其认证费用通过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适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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